图录号/艺术家:

林散之 1978年全国政协会议发言拟稿

图录号:2203
拍卖信息
拍品名称:
林散之 1978年全国政协会议发言拟稿
图录号:
2203
年代:
1978年作
艺术家:
林散之
材质:
作品分类:
尺寸:
26.5×19cm×9
起拍价:
开通VIP查看价格
成交价:
RMB:开通VIP查看价格

HK:0
USD:0 GBP:0 EUR:0

拍卖公司:
西泠拍卖
拍卖会名称:
2015秋季拍卖会
专场名称:
中外名人手迹暨虚空草堂藏名人书法专场
拍卖时间:
2015年12月26日-28日
备注:
声 明:
识文:发言稿。国家将兴,必有重臣。国家将亡,必有妖孽。这是过去老年人说过,现在是新时代,讲科学,大概不相信这句话。我看这句话是有点道理……这是华主席打倒四人帮以后第一次召开的,是有历史意义的。我祝贺,祝贺华主席。
说明:林散之1978年全国政协会议发言拟稿九页,主旨为控诉“四人帮”,讴歌华国锋、叶剑英拨乱反正的功绩。1978年为林散之一生中的重要年份。据《林散之年表》记载:当年2月,林氏被选为全国政协委员,进京参加全国政协五届一次会议。期间除发言外,亦会晤了赵朴初、启功等旧友,还结识黎雄才、张君秋等新友。同年,《人民日报》副刊《大地》第一期发表古平文章《奇境纵横有一家》,为国内出版物第一次报道林氏的文章。
在文中,林散之以自身收藏在“文革”中被毁的经历,切实地说明了“文革”对文艺的严重破坏,并赋诗一首:今年八十一,发奋勤学习(写字尚求进)。字字求(出)精神,惯用羊毫笔。横扫四人帮,拥护华主席。莫言我耳聋,批斗有余力。
作者简介:林散之(1898~1989),原名霖,号散之,原籍安徽和县,生于江苏江浦县乌江。三十岁后师从黄宾虹。现代书法大家,人称“当代草圣”。曾任江苏省国画院画师、南京市书画院院长、中国书协名誉理事、江苏省书协名誉主席。与高二适、胡小石、萧娴合称“金陵四家”。
本拍卖会其他拍卖专场
扫描二维码
手机浏览本页
回到
顶部

客服电话:18156032908 18155173028 18956011098

©2005-2018 zhuoke.cn ICP皖ICP备09018606号-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