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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·浙海关八年吉字五两银锭

图录号:4699
拍卖信息
拍品名称:
清·浙海关八年吉字五两银锭
图录号:
469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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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分类:
尺寸:
数量: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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拍卖公司:
西泠拍卖
拍卖会名称:
2015秋季拍卖会
专场名称:
中国历代钱币专场
拍卖时间:
2015年12月26日-28日
备注:
声 明:
说明:浙海关,是我国最早的初具现代海关职能机构,也是当时旧中国的四个海关(江海关、浙海关、闽海关、粤海关)之一。宁波对外贸易历史悠久,唐宋以来一直是我国重要的对外贸易和人员往来口岸,为了有效管理,从北宋起,历代王朝都在宁波设立有关职能机构。宋代称明州市舶司,元代称庆元市舶司,明代称市舶提举司,清初厉行海禁,康熙平定台湾后,开放海禁,于清康熙二十四年(1685年),在宁波设立“监督浙海关钞”,简称“浙海关”,管辖浙江全省海岸以及河流所及的腹地。设立之初由浙江巡抚管理,委托宁绍台道督理,专收海舶货税。在大关及古窑、小港、湖头渡、象山、沥海、乍浦、家子口、江埠、白桥、温州、瑞安、平阳等税口征税。每年额征税银三万五千九百零八两,赢余银四万四千两。凡商船出洋及进口,各货按斤、按匹课税者为多, 有按个、件、副、只、条、把、筒、块者,各按其物分别贵贱征收。康熙三十四年(1695年),分设浙海关署于宁波及定海两地,令监督往来巡视。乾隆二十二年(1757年),浙海关停止征税,所有海船均于广州停靠,由粤海关征税。鸦片战争后,清政府被迫开放五口通商, 道光二十二年(1842年),再设浙海关于宁波。咸丰十一年(1861年),聘用外国人为税务司,归宁绍台道监督,自此浙海关变为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的海关,直至1949年宁波解放。本品为浙海关海关税的税锭,原光饱满,金珠挂底,戳记清晰,实为清代户部关税锭之精品,亦是中国海上丝绸之路货币精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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